新创建集团慈善基金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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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资助指引
资助方针

新创建集团慈善基金主要资助与社会福利、环境保护、教育和健康医疗相关的慈善项目。


资助对象

新创建集团慈善基金优先考虑以下申请:

  • 申请人直接执行的项目,而非透过第三者
  • 特定项目,非一般性资助
  • 一次性的项目,非长期的经常性开支
  • 注册的志愿团体或慈善机构
  • 具创意及独特性,但缺乏资金的项目
  • 「新创建爱心联盟」义工可参与的项目

新创建集团慈善基金 不会 优先考虑以下申请:

  • 以个人名义申请资助
  • 海外机构
  • 与政治有关的项目
  • 广告

申请方法

申请金额如不超过港币三万元,请提交填妥之 申请表格 (pdf档案格式);申请金额如超过港币三万元,除申请表格外,须连同详细的计划书一并提交,计划书须包括以下各点:

  • 活动或计划的介绍
  • 工作时间表
  • 详尽的财政预算,包括每项支出的成本细项
  • 已成功取得或正等候结果的其它资助来源
  • 机构最近期的报告及审核帐目
  • 首次申请者请提供架构组织图

请把申请表格及详细的计划书(如适用)邮寄至以下地址:

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号
新世界大厦28楼
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
企业传讯部

以传真或电邮提交之申请恕受理。

< 下载慈善基金申请表格 > (pdf档案格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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